換指導教授前我已經幫原本那個教授完成了一份跟工研院合作的計畫,還改成英文版投稿上了conference,奉送教授出國玩了一趟,當時每個月他也給我幾千塊工讀金,因為換指導教授是我自己的決定,做了這些事我覺得還好,至少我可坦蕩蕩說互不虧欠。
這個計畫還有該教授的外校碩士生參與,他也有做事,所以掛名是理所當然的,只是整個計畫核心的觀念是我想的,關鍵英文term是我創的,整份六頁的英文文章都是我寫的, 他的碩士論文就是這些內容。
他用了我畫的圖,連改都沒改,據他學弟妹說教授有次問他關於圖的問題,他答不出來,那是我設計的,他當然答不出來。 既然我們都有在計畫掛名,也算是共同作者,內容拿去參考我沒意見,但他沒跟我打過招呼讓我不是很開心,我是某次無意間看到他的論文ppt才發現自己的圖在上面,再去找他的碩士論文,竟然連論文名稱都是我當時想的,有沒有這麼誇張?
當初寫的那玩意兒只是空想,沒花多少時間,會被accept我自己也有點意外,如果他來跟我說一聲,我非常歡迎他拿去用,事後才知道的感覺很糟糕,我明白他畢竟不是清大學生,在專業上不能要求太多,但誠實,跟唸甚麼學校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世界不大,希望你再也不要跟我有瓜葛,牽扯上的話,我只能記得你的英文很差、能力不足也不太負責,最重要的是,偷了我的東西還自以為瞞天過海,我既可以想出第一個,就可以想出第二個、第三個,但這些東西是出自我的腦袋,永遠也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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